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以为永远不会变的事情,就是在你不经意间给你当头一棒。担保人,想必小伙伴们应该对此都不陌生,之所以愿意为其担保,要么是近亲家人,要么是关系过硬的朋友。但近两年,因为借款人跑路,而需要担保人被动承担责任从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屡屡发生。他的跑路行为无疑把锅甩给你这个帮助他的人,所以不管借款人是有什么理由,他都是可耻的。

  首先要看你和银行签订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你才负担偿还义务,如果是连带担保则需要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其次,如果债务人已经房产进行了抵押,属于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形,因此如果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银行优先就房屋进行处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为人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贷或借款人因逃避债务而提供假资料或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贷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能会控告担保人。因为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应担保人追债。如果担保方式属于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如果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无需用于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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