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多少,公积金贷款处理程序是什么?

  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不能贷到50%,也就是说,最多只能贷出50%的首付。每个月的公积金还款限额是以贷款限额为基础,不得高于申请人的公积金缴纳基数或者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限额的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按国家、省和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超过全部首付。如果购买的是一套新的商品住宅(二次),则按购买合同价格和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准。不能超过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

  公积金贷款处理程序是什么

  贷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向银行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下信息:

  1、申请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2、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本、其它合法居住证)、结婚证明材料;

  3、家庭稳定的经济状况证明和其他能够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和债权凭证;

  4、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等有效的证明材料;

  5、抵押的抵押物、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抵押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相关部门的评估证明;

  6、其它关于公积金中心所需的信息。

  对资料完整的贷款申请,银行会对其进行审核,并将其及时上报给中心。由公积金中心审核贷款,并向银行通报批准情况。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核的结果,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业务,借款人夫妇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资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物作抵押时,借款人须到所处房屋产权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以夫妻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或协议;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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