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退税了,但是也同时租房怎么办

  现在个人所得税退税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包含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包括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意义就是在于对于个人所得可以在扣除掉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再来计算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之前已经全额纳税的用户就会出现一个多退少补的情况。

  所谓房贷退税指的是住房贷款利息退税,即个人所得可以扣除掉一年的房贷利息,再来计算纳税金额;住房租金则是指个人所得扣除掉一年的房租之后来计算纳税金额。按照规定,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择其一来进行扣除,若是已经选择了住房贷款利息的,就无法享受住房租金扣除;若是已经享受了住房租金扣除的,就无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对于用户来说,同时缴纳房贷和住房租金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选择抵扣金额更多的一项来进行扣除。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定额扣除的,并且只能是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的扣除根据所在地的不同扣除标准也是不一样的,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之前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在个人所得税税额比较多的情况下,用户可以在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里面选择抵扣更多的一项来进行抵扣,这样一来在发生退税的时候可以退还更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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