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大家都知道,只有纳税人在申请了房贷、偿还利息期间,才享受住房贷款专项扣除。有些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子时,是全款购买,或者并未达到专项扣除标准,而在购买二套房时,打算申请。

  

  根据规定,借款人在申请首套房贷款时,没有去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话,二套房贷款是可以申请的。具体条款是这样说的: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就算借款人是二套房贷款申请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享受金额跟首套房是一样的。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当然了,已享受过首套房贷利息扣除的不能再享受。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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