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可以一起扣吗?

  专项扣除房贷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不管是商业银行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专项扣除房租的条件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那么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可以一起扣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不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举例说明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的情况

  1、小明在长沙有首套住房贷款,在北京工作,无房租房住

  首套住房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北京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每月1500元,二者只能选其一,可以选择按1500元/月的住房租金扣除。

  2、小明在长沙有首套住房贷款,在常德鼎城区工作,无房租房住

  首套住房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常德鼎城区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每月800元,二选一就可以选择按1000元/月的偿还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划得来一点。

  3、小明在长沙有首套住房贷款,但住房是期房,还不能交房入住,在长沙租房住

  只能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因为小明在长沙有自有住房,即使发生了房租支出,也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的关键点,就是在主要工作城市有没有自有住房,有则不能扣,没有则可以扣除,搞清楚这一点,就可以区分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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