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对公务员有影响吗,征信影响公务员考试吗

还真有法律明文规定。

2018年12月29日,新公务员法修订通过,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与时俱进,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录用的两种情况(第二项和第四项)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句话有两个意思。

一、本人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如果是父母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不影响公务员录用。

诚信建设是由中央到地方,共同推进的。2016年,由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于1月20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备忘录如下

征信对公务员有影响吗,征信影响公务员考试吗

在这个备忘录的第十七项,明确了失信人本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备忘录唯一涉及子女的,是第二十三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这句话的重点不在学校,在于“高收费”。也就是说,这一规定的意思在于限制父母对子女(主要是未成年子女)的高消费,不是限制子女的各种资格。

另外,2017年以来,浙江、上海、湖北都出台了信用信息条例(就是所谓的法规),对联合惩戒也有进一步的规定。

比如《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一条

对严重失信主体,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相关联的事项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限制进入相关市场;

(二)限制进入相关行业;

(三)限制相关任职资格;

(四)限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五)限制享受相关公共政策;

(六)限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征信对公务员有影响吗,征信影响公务员考试吗

浙江、湖北的规定与上海大同小异。其中,“限制相关任职资格”就包括公务员考试。

但只限制本人的任职资格,不限制失信人子女的任职资格!

接着谈公务员法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句话的第二个意思是

只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才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一般的失信行为不影响公务员录用。

失信行为有很多种,一般的失信行为,比如信用卡逾期、房贷逾期等等,不影响公务员录用,只有严重的失信行为,

比如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一)严重损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二)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这些行为被纳入了失信联合惩戒,才会影响公务员录用。

虽然父母的严重失信,还有自己的一般失信,都不会影响你被录用。

但是,老夫还是想提醒大家,诚信是做人的基础,如果连这个基础都没有了,当上公务员,也会被同行和老百姓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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